慕明春教授生平 慕明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于2024年5月6日凌晨5:55在四川江油因病去世。享年71岁。 慕明春,陕西吴堡人。1954年1月出生。1960.09--1966.08在甘肃武都县城关二小念书;1966.09--1969.08在甘肃武都中学读初中;1969.10--1971.10在陕西吴堡红旗公社插队1971.11--1978.09在四川江油654信箱工作,1974年获评先进生产者, 1976年获得“工业学大庆”先进生产(工作)者。 1978.10--1982.08在四川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8月以来,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汉语教研室、法治新闻系、新闻传播学院工作。1983年9月获评助教;1987年10月获评讲师;1994年11月获评副教授;2000年12月 获评教授;2012年8月获评新闻传播三级教授;2015年12月获评二级教授。 1996.06--1999.05任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汉语教研室副主任;1999.05--2004.03任西北政法学院法治新闻系主任;2004.03--2012.08 担任西北政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2018年6月退休。获得陕西省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慕明春及其团队锚定法治新闻方向,努力探索富有我校特色的人才培养理念,仅办学两年就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亮点很多、令人振奋”的评价;进而总结出一套可以学习、复制的人才模式:以培育专业品质、法制特色与人文精神融合互补的复合型人才为特征的教学成果“一二三四五新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陕西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07年)、“新闻传播专业人文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研究”获陕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1年),两个项目的一些后续衍生项目如主持人大赛、学生实践活动项目等后来又陆续获得各种省级以上奖励,有效促进了新闻传播学科及专业特色的彰显,培育了一批高质量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奠定了我校在全国法治新闻教育领域重要基地的地位。注重学院教师团队建设,引进一批高质量的教师,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学院获得跨越式发展,获得新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新闻学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同年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授权单位。这些为学院此后在本硕两个层级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慕明春的学术生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主要关注广告学方面,发表相关论文近20篇。1999年之后学术研究转向法治新闻方面。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新闻学(法制新闻)专业”负责人。曾担任我校法制新闻研究所所长,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生导师,法制新闻与传媒法研究生专业导师组组长。200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闻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机制研究”;2014年6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新媒体新闻侵权研究”获批重点项目,同时实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西北地区、陕西省和司法部原属五所政法大学的新闻传播学科中三个“零”的突破,为进一步成就我校法治新闻学科的“江湖地位”奠定了基础。在《中国记者》、《新闻战线》、《当代传播》、《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西北大学学报》、《人文杂志》、《宁夏社会科学》等权威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新闻传播学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大众传播的法律制度》(合著,第一作者),主编《法制新闻研究》、《法制新闻研究2012》、《法制新闻研究2013》研究专题文集等。 论文《新闻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被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在关于2000年新闻理论研究综述中列为新闻真实性理论研究较有影响的文章之一,并获得“陕西新闻奖”新闻论文一等奖和新闻传播行业国家级最高奖——第11届“中国新闻奖”新闻论文三等奖,陕西省记协专门下发文件全文推荐全省新闻工作者学习参考;论文《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及运用策略》、《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事由》及《舆论监督中的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被浙江大学吴飞教授的《传播法概论》和武汉大学苏成雪教授的《传媒与公民知情权》等论著多次引用观点,苏成雪在其专著后记中写道:“特别是魏永征、慕明春、甄树青等先生的论著使我受益匪浅。”暨南大学林爱珺教授在其专著《舆论监督与法律保障》中,评价学界对新闻侵害隐私权的研究状况时指出:“2004年理论界对此方面的研究有了重要进展。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慕明春教授对四项抗辩事由的解构与论证,其研究方向和成果非常值得我们关注。”2013年1月,论文《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标杆”》获得首届全国新闻法治论文评选一等奖,2014年论文《反腐新闻监督的剑走偏锋》蝉联第二届全国新闻法治论文评选一等奖。在中国知网看,慕明春在法治新闻研究特别是有关媒介审判及新闻侵权方面论文的转载量及下载率均在前三位之列。 因为其突出的学术贡献,我校成为陕西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会长单位、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记协)三所高校理事单位之一、具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成功进入陕西新闻传播教育第一集团的行列。 慕明春教授乐于助人,在其担任院长期间,为多所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出谋划策,给予专业的支持和帮助。多所学校得知他不幸仙逝,发来唁电表示感谢、悲痛和惋惜之情。 慕明春教授热情开朗,同事们回忆时总能想到这些词:勤奋、博学、努力、坚持、优秀、乐观、和蔼、可亲等等优良品质。 慕明春教授致力于新闻传播教育事业,为我校新闻传播教育在全国新闻教育中彰显特色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在法治新闻及传媒法研究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成为这些领域宝贵的学术资源。他的离去,是我院的重大损失,也是新闻传播教育界的重大损失。 慕明春教授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