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法制新闻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等院校协办的第五届“东方传播法”学术工作坊在上海顺利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符万年、郭梅、狄蕊红三位教师代表学院出席此次会议,并发表学术论文。
此次会议主题为“算法时代的言论表达和传媒治理”,共有30余位学者提交了传播法相关的学术论文。传播法研究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前互联网时代,传播法研究主要聚焦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创建、运行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问题。
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诸位学者围绕推进新闻传播法治建设展开热烈讨论。新闻传播学院符万年副教授提交了题为《媒介融合中我国的传媒规制改革》的论文,比较了美国、欧盟、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媒介融合后政府传媒管理规制变革的情况,提出我国媒介融合后政府传媒规制改革、建设的主要内容、原则、取向及路径。
郭梅博士提交了题为《从 “<夏洛特烦恼>片方诉杨文名誉侵权案”看自媒体的言论边界》的论文,从“夏洛特烦恼片方诉杨文名誉侵权案”的侵权之诉着手,提出在当前电影市场消费力与创作力供需关系矛盾的背景下,对影视作品的评论可引入“公众人物”的概念,以期构建双方和谐互动的渠道。
狄蕊红博士提交了题为《新媒体宗教突发事件传播及应对路径研究——以佛教为中心的考察》的论文,对宗教传播复杂化的环境下新媒体宗教突发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类型进行了分析,提出应对新媒体宗教突发事件应该积极推动宗教教义与中华文化的融合、加快宗教法治化进程等具体措施。
本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传播技术催生了大量有关数字传播的法律问题。传播民事权利、传播刑事犯罪、传播行政治理等问题日益成 为立法者和司法者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新闻传播学和法学共同关注的跨学科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学者加入传播法研究的行列,《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新闻记者》等期刊也都设置了“新闻传播法”栏目,共同推进了传播法的学术研究。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涉及到对新闻侵权法的体系化,“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行为人”、“新闻报道的合理核实义务”、“肖像权保护范围的扩大”等话题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2020年11月11日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在修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就对“作品的定义”、“视听作品的界定”、“广播组织权的网络扩张”等议题存有争议,并且尚在延续,这些都是事关新闻传播的重要学术议题。
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不仅给相关的新闻传播法理论研究带来了挑战,也深刻影响未来传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传播法领域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热点将与上述法律制度的变化相关,从而需要相关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主办方希望通过此次会议,为与会专家搭建一个学术探讨的平台,共同推进我国传播法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