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学研究
-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科学研究
第三届中国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第一场全景再现
10月14日上午,在西安宾馆丹凤厅内,第三届传媒法治高峰论坛的第一场论坛如期展开。本场论坛分为上下两场,由陕西省法学会专职会长杨建军主持。
上半场的与谈人是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吴飞教授,主讲人有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慕明春教授,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媒体融合专委会的原平方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的王颖研究员。三位老师依次进行了专业又深刻的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慕明春教授的发言围绕《网络“明星走光”报道的道德出位和媒介侵权解析》展开。“有些明星为了出名不惜以各种方式博人眼球,其中就包括走光的方式”,发言伊始,慕明春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明星走光”这一词语在不同时期被赋予的内在含义,并列举了针对走光报道的调查数据。他认为“明星走光”在网络娱乐新闻中的常态化、流行化和深化,是当前网络娱乐报道的一种恶劣倾向。慕教授表示,“走光”报道可以引发不良后果,在道德上传播了一种畸形网络亚文化,造成传媒引导下的社会审美品味的低俗化和粗鄙化;在法律上则是粗暴践踏明星的人格尊严,侵害公民隐私与肖像权,对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成长造成伤害。在发言中,慕教授透彻地分析了“明星走光”背后所存在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问题,并在最后以一句“走光高风险 报道需谨慎”的警示结束了精彩的发言。
原平方博士的讲座主题为《自媒体的社会责任与媒介伦理》。原博士从新媒体的概念切入,提到“没有新媒体就不会有自媒体”,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自媒体的定义与特征。他提到当下自媒体的内容生产实际上是在生产情绪,同时也表示自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的巨大冲击是优质内容难生产。关于自媒体的讨论,原博士自身也有丰富自媒体运营实践经验,其今年在自媒体上发表的关于白鹿原的文章阅读量达到一千四百万。对于自媒体现在的困境分析,原博士得出了自媒体发展把关难度较大等相关结论。讲座的最后,原博士表示自己将继续深入研究新媒体问题的相关议题,期待得出更多的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颖讲座主题是《2016年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发展状况》。王颖研究员主要围绕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战略全面部署、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频发等三个问题进行展开论述。“应该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投入”,王颖研究员表示,把个人信息的保护交给专业的安全保护软件进行处理将是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和发展方向。此外,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对策问题,王颖研究员提出了加速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加大网络信息安全产业投入、建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等三点建议。特别是在提及加大网络信息安全产业投入时,王颖研究员指出,数据显示,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投入占信息化发展的收入的占比,美国是20%-25%,欧洲是10%-15%,而中国仅为1%-3%,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该方面的投入。
在交流提问环节,吴飞教授表示慕明春教授的议题非常有意思而且很新潮,也给业界新闻报道提出了警示。对于结论,吴教授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受众在接触到在明星曝光类报道时,并不意味着自己的道德水平就一定有所下降,缺失判断力,这一关系没有相关理论的支撑,还待考究。关于自媒体问题的讨论,吴飞教授非常认可原博士的研究,基于原博士既是理论研究者,又是自媒体实践者,吴教授赞赏他是研究这一问题最合适的人选,发言逻辑很严密,是个有趣的思考维度。对于王颖研究员的发言,吴飞教授认为发言非常全面,对网络低龄化,老年人成为受骗主要人群的观点深表赞同,表示十分看好王颖研究员之后关于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研究。
短暂休息后,第一场论坛下半场开始。下半场与谈人是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高级记者许根宏,主讲人分别是西南政法大学全球新闻与传媒学院副教授陈丽丹,重庆大学新闻系教授刘海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文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夏雨,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李璐博士。
西南政法大学全球新闻与传媒学院副教授陈丽丹主讲题目是《电视法制节目中的女大学生媒介形象建构》。发言中她简要分析了电视法制节目对女大学生的报道情况,并结合媒介建构理论从报道主题、角色、拍摄手法以及媒介语言运用上如何建构女大学生形象着手进行研究。她认为不同电视法制节目对女大学生报道主题的选择各有侧重,电视法制节目经常容易对女大学生有一个刻板性的界定,即他们“弱”的本质和负面性的性格。陈丽丹教授希望通过自己的这个讲座可以让媒体和大家有一个思考,在以后报道有关女大学生题材的时候,也可以从他们的学历,知识积累方面着手,不要过多拘泥于负面因素。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海明主讲题目是《网络舆情与技术伦理》。刘海明教授认为人类社会对技术的需求,有个伦理的边界,网络舆情活动的伦理导向不仅应考虑技术的可能性,更应考虑其活动的目的、手段以及后果的正当性。他提出网络舆情技术理论的目标是规范舆情软件的设计和运用,避免损害公众的正当的权益。在谈到舆情信息挖掘的伦理边界时,刘教授从舆情信息挖掘服务对象诉求的伦理边界、舆情软件设计的伦理向度、舆情监控的伦理问题讲起,并举例具体阐述了相关问题;当谈到舆情信息过滤的伦理拷问时,他通过对信息过滤的今夕对比,技术进化与商业化大趋势的分析,以及信息过滤的实质与危害详细的分析了舆情信息过滤的伦理拷问问题。最后在谈到舆情研判文本的呈现伦理时,刘教授分别从舆情研判的技术基础,技术思维导致研判文本的程序化趋势,视觉化趋势以及网络舆情预警问题进行解读,给我们很大启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文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夏雨主讲题目是《社会力量的兴起:新传播生态中的舆论特征及其引导》。他从反思角度来谈论舆论学术基础并讲到舆论也是言论形态,而我们对言论的研究罕见经典。他举例说道杨振武和武汉大学博士刘春波两人的论文中曾指出两篇文章都强调政治视角,对选题研究也都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此外,他认为应该反思作为舆论引导者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引导者的道德性,强调在引导者和被引导者之间要有事实、真实、真相、真理、正义、理性的共识。再者他认为我们已经处于新媒体环境和法制的语境之中,舆论引导应该注重环境新格局的变化,从理论到方法适应转变。我们应进一步适应法治要求,具备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理性、宽容的舆论引导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李璐博士主讲题目是《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的法律保护》。李博士从约瑟夫·K先生的故事讲起进一步过渡到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使用的现状,这些现状如透明的用户,用户没有数据自决权以及此类行业中数据收集,整理技术垄断的问题。他从谁主导、谁拥有、谁的错、怎么用四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大数据时代数据使用对法律范式存在的冲击。此外李璐博士还讲述了大数据时代用户使用的法律保护尝试,提到了用户数据使用的欧洲模式、美国模式以及我国用户数据使用的法律保护尝试。李博士指出,目前我国也制定了一些用户数据权益保护的专门法律,并不断对这些法律进行填补细化同时也扩大其适用范围。李博士总结说,科技基本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与这些变化相应的人类预期,从而改变着正当性的来源。
讲座最后与谈人许根宏就各位主讲人的演讲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从宏观角度来看,每个专家的问题意识强烈,规范严谨,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他认为陈丽丹教授的《电视法制节目中的女大学生媒介形象建构》讲到整个宏观的法制建构,整个社会秩序的建构,媒介形象的建构,都是传播力,影响力的问题;同时刘海明教授的《网络舆情与技术伦理》提出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是当前的新传播生态中网络舆情和技术伦理规范的问题,也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在谈到夏雨教授《社会力量的兴起:新传播生态中的舆论特征及其引导》时,他认为社会的进步、转型、加速重构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催动,就谈不上社会的转型与进步。最后讲到李璐的《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的法律保护》时,他认为当前网络空间秩序存在问题。无论是对用户权益的保护,还是整个网络数据规范问题,在法治建设加速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点评结束后,本届论坛的第一场圆满结束,专家们就当下大环境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的思考和发言对业界和学界都有很大启发。(牛甜甜 高亦萱 栾帆帆 王佩/文 刘天琛 徐一超 元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