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合作交流
  3. 学术交流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学术交流

我校师生参加岭南传播法专题研讨会

  • 来源:未知
  • 发布者:
  • 浏览量:
2016年11月11日-12日,第二届岭南传播法专题研讨会在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召开。57名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业界的代表参会。我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郭梅讲师及研究生李婷应会议主办方邀请参会并参与分论坛的主持和主题发言。
各位专家根据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融合媒体时代的传媒法治”这一主题,结合11月7日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传播法治领域的新问题、新成果进行了探讨。
中 国社科院孙旭培教授、汕头大学魏永征教授、中山大学双聘教授展江等做大会主旨发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级编辑徐迅教授、南京大学陈堂发教授、中国传媒大学 李丹林教授、王军教授、暨南大学林爱珺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林芬博士以及我校孙江和郭梅老师等代表在“名誉权与谣言治理”、“传播法与传播法教育”等论坛进 行了主题发言。
孙江教授在“传播法与传播法教育”论坛,就“‘一带一路’战略下媒介安全挑战与应对”做了主题演讲,结合新的国家安全观分析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面临的媒介安全挑战及应对策略。魏永征教授对孙江教授的主题发言进行评议,认为孙江院长的发言为学者们打开了新视界。
郭梅老师结合在自己北京大学的访学研究,发表了名为“从《夏洛特烦恼》片方诉杨文名誉侵权案看自媒体的言论边界”的主题发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罗斌教授进行了评议,富敏荣律师、路娟教授等业界、学界代表关注了郭梅老师的研究并进行讨论。
岭南传播法专题研讨会由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主办,2015年召开第一届。本届参会代表中,既有年龄段在“四零”后的学术拓荒人、“五零”至“七零”后的学术中间力量,还有“八零”后的学术新人。同时以研究生为代表的“九零”后也第一次出现在岭南传播法专题研讨会上。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传播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律部门,而是以其调整信息传播这个特定社会活动为目标、打破现有法律部门的分野而重新排列组合的一种综合性的法律规范体系。
我国对传播法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属于典型的跨学科研究。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在融合媒介时代,如何建立一个既能切实保障人们的表达自由、传播自由,又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体安全以及个人各种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传播新秩序,是全世界都面临的一个课题。
会 议闭幕式上,孙旭培教授表示,在传播法研究领域,国内目前已有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主办的岭南传播法专题研讨会以及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主办的中国 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两大品牌平台,显示出我国学界联合业界推动传播法理论研究的可喜局面。展江教授进一步提出,希望通过学界的共同努力,希望在华东也出 现类似的传媒法研讨平台,形成华南、西北、华东三足鼎力之势,推动传播法研究的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