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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合

关于开展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邀请函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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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媒体单位: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报社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全媒体”论。3月16日出版的第6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由以上可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
今年是《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5周年。5年来,媒体融合从单兵突围,到集团军作战,再到国家战略,经历了艰难的探索,摸索出了契合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媒体现状的融合路径。陕西媒体融合也在融合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涌现了鲜活的、具有示范意义的融合案例,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定范式。举办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旨在厘清陕西媒体融合现状,总结陕西媒体融合典范,探索陕西媒体融合模式,推动陕西媒体融合的进程,同时,为学界、业界搭建桥梁,促进媒体融合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交流和创新。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由陕西省传播学会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协办,西安外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承办,并共同组成“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确定评选相应指标体系,领导和指导本次评选活动(见附件1)。
    二、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对象,凡省内注册登记、审批的各类传媒单位(含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以及经网信部门审批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各类新媒体平台(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新媒体产品案例均可申报参评。参评的案例应符合评选标准(见附件2)。
    三、自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5年间的案例均在申报范围,省级主流媒体可申报4件,其他媒体限2件。除媒体自荐案例外,学会专家亦可推荐。
    四、评选入围案例采取传媒单位申报、案例演示、专家评议方式,经过初评、复评、定评,最终产生优胜案例。对优胜案例请传媒专家写出精彩点评。
    五、预计10月份在西安外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召开全省媒体融合传播创新优胜案例表彰暨“媒体融合传播创新发展”研讨会。届时确定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介绍经验,并发布陕西媒体融合发展报告。
    六、入选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的作品,将汇集成册进行出版,以大力推广陕西媒体融合优秀案例,传播媒体融合报道成功经验,推动陕西媒体加快融合发展步伐。
    七、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不向参评单位收取费用,由西安外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独家赞助并承办。
   八、申报案例必须是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内本媒体实施的单个新闻事件、主题性新闻传播,或全媒体融合传播,以及基于媒体融合的实践案例。申报分为两部分:文字材料和案例资料。文字材料包括:基本做法,融合亮点,传播效果,主要经验等。案例资料包括:可直观或演示、还原当时报道的各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网上能搜索的资料需提供搜索路径。
    九、各媒体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参评案例材料连同推荐表(见附件3)邮寄或直送至西安外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并分别向陕西省传播学会、西安外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指定电子邮箱发电子版。
    十、联系方式。


附件:
1.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及评委名单
附件1
2.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标准
附件2

3.首届陕西媒体融合传播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推荐表
附件3
4.参考标准:媒体融合指标体系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