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我院副教授郭淼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上发言,介绍中国在数字时代保护隐私权的实践与努力。
郭淼在与隐私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互动对话时表示,伴随数字时代的技术迭代,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各行业,跨行业跨组织的数据共享成为智能化系统精度提升的重要手段。互联网作为全球数字基础设施和公共社交平台,随着社交媒体用户规模和活跃度的提升,隐私保护难度与日俱增。
郭淼表示,当前中国对大数据应用的安全与隐私风险已高度重视,我们逐步完善的三方面的法律规范用于保障数据“可用而不可见”,缓解数据共享利用的效率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网络安全法侧重于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数据安全法则作为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围绕数据处理活动展开;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从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角度出发,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同时,中国还通过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高用户个人的隐私认知与保护意识;并且将数字平台企业作为用户隐私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企业对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监管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