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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闻传播学院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推免生复试工作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7〕13号)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孙江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江
副组长:冯冬梅
成 员:王俊荣 柯泽 庞晓红 孙晓红 师亚丽 刘丽华 符万年 (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职 责: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负责推免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到、考务组织等工作;具体落实各复试环节工作,包括综合面试等工作。
二、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的遴选、培训
每个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复试教师组成,复试教师是从学院硕士生导师中按照德学兼备、经验丰富的原则进行选拔,对复试情况详细记录、给出成绩和提出录取建议。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保证复试工作的公正、规范。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在考生报到时按照学校资格审查要求,认真、严格的审查复试考生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3、监督工作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三、工作流程
考生申请——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复试报到——参加复试——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24小时内确认
1、申请程序
(1)9月28日-10月10日17 时,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截止10月10日17时,我院将随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考我院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2、复试资格审核
申请人必须符合《西北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2、按正确的申请程序完成申请步骤并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3、接到并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4、复试录取程序
(1)复试报到
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时间之前到报到,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2)参加复试
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将在9月28日至10月10日之间安排若干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5、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7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综合面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7、录取
我院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录取时按每批次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结束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
8、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体检不合格;
(5)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四、学费和奖助政策
1、根据国家政策,2018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2、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推免生实行全额奖学金,即学校根据各类别硕士研究生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专业学位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每生每年8000元)。
3、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等多元的奖助体系,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复试咨询:029-85388812 张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9-88182720
新闻传播学院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