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是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学校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北政法学院等时期,于2006年11月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的新闻专业起源于陕北公学时期的新闻课程和此后由陕北公学等八校合并的延安大学新闻班。1946年9月,具有“教师加报人”特殊经历的李敷仁被陕甘宁边区政府任命为延安大学第四任校长,并在上任之初便决定在延安大学设立新闻专业。1947年1月,延安大学新闻班正式开课,首任班主任是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1949年6月,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南迁西安办学。为培养新中国建设所需各类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改造旧职留用人员,学校课程有所调整,新闻专业一度停办。至1959年,西北政法学院继承了原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新闻专业的衣钵,获批成立新闻系。1962年,曾先后任新华社山西、江苏、北京分社社长及文化部出版局负责人、《山西日报》创始人之一的何微先生出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全面分管新闻系。20世纪60年代,国家经济处在困难时期,大规模撤并高等教育专业,西北政法学院同中国人民大学及复旦大学成为全国仅有的3所继续培养新闻学专业人才的院校。1960年至1964年,学校共培养新闻专业学生79名,毕业时,其中40名分配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红旗杂志等中央级新闻单位;39名分配到高校和省市级新闻单位。1964年,新闻专业因国家高等教育调整而停办。1999年1月,学校申报新闻专业获批复办,并将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新闻学的专业要求相结合,明确“法制新闻”专业方向,学校新闻传播教育得到快速的恢复与发展。
2003年,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学院现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3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MJC)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法治新闻与传媒法”和“网络政治传播学”是西北地区最早设立的具有鲜明学科交叉特色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设有新闻学(法治新闻)、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等6个本科专业。其中,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专业先后获批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学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新闻传播学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C”。
多年来,学院依托学校法学教育的优势资源,坚持服务国家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与行业需求的办学方向,遵循“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按照“通晓新闻、熟悉法律、注重素养”的人才培养定位,强调人才的特色发展。学院从2001年起全面推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相关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在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学院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获得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实践教学具有特色鲜明、体系完整、内涵丰富、层次分明的特点,基本覆盖全媒体时代的人才培养全过程,具有示范意义。”
学院已形成以法治新闻与传媒法、网络政治传播学、跨文化传播与社会心理传播研究为主干的特色研究方向,建设有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政策与社会舆情评价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和陕西网络舆情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近年来,学院获批各类纵向科研立项近百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科研项目10余项,陕西省社科基金和司法部、国家民委等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目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横向科研项目100余项,科研经费累计逾千万元。在《现代传播》《新闻大学》《当代传播》等国内核心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专著300余篇(部)。
学院现为中国新闻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全国法制新闻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陕西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会长单位、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会会长单位。近年来,学院连续举办“中国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立格联盟’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论坛”“‘何微法治新闻奖’研究生论坛暨新锐青年学论坛”“陕西省政法新媒体传播力榜单发布会暨新媒体与政法舆情论坛”等交流活动,逐步成为西北地区新闻传播研究的重要阵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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