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实事求是的要求,凡需要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在党内公开。主要有:
1.学院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包括学院党委工作计划、安排、总结以及重要党建项目的申报。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学校关于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相关廉洁规定情况。
4.组织建设方面。党委、支部换届情况;支部委员的调整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党费收缴、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5.思想建设方面。党员的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党员活动活动开展情况。
6.作风建设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对困难党员的帮扶情况。
7.评奖评优方面。校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党建工作考核和集体以及个人受表彰情况。
8.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各支部围绕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9.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口头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体师生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学院党委要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