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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夏雨:法治新闻就是以法治为诉求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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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文学研究所所长夏雨教授



 

2017年3月4日晚上7点,新闻传播学院在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新闻作品分析室举办“法治的传播之维”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文学研究所所长夏雨(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老师,法制新闻系主任孙晓红老师主持这次讲座。

 

讲座一开始,孙晓红老师首先向参加讲座的同学们介绍了夏雨老师的研究领域和主要成就,夏老师主要涉猎文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在讲座的第一部分,夏老师主要从问题意识方面引出了目前在新闻学界关于法制新闻的认识,他说,由于历史意识的匮乏以及比较意识的缺失等原因,新闻学界对法制新闻的认识还是一笔糊涂账,不能认为与法律有关的新闻就是法制新闻。

在谈到法治传播中的问题时,夏老师通过列举了马克思的名言、荷马史诗的例子以及昂格尔先生的《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从法和法律的关系讲解了大家对于法和法律的误解,纠正了我们普遍对于法就是法律的错误认知,并对法治和法律作出了自己总结,他认为,法治作为法律的哲学是一种全新的世界观,是凝聚全社会的价值符号 ,是建构社会的重要理论,法治要建构社会现实,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内心信念和解释生活的模式。

接着,夏老师指出了在法治传播中的问题,分别是对于重视法律作用的言论缺少警觉、法治哲学的缺席、传播者的理解问题和传播者的动力问题等。他说,在如今新媒体的发展日益强大的背景下,认识法制传播中新媒体的影响,要正确地理解媒介和法治的关系即没有媒介自由就没有法治,矫正媒介与法治关系的误区,这是新媒体法律规制的前提。夏老师说,法治新闻就是以法治为诉求的新闻,而法治的重要特性就是传播(沟通),并推荐大家阅读比利时法学家马克·范·胡克的《法律的沟通之维》,以便大家对于法治传播有更加深刻地认识。夏老师在讲座的最后对我们广大新闻传播学子提出了他的期望,他希望我们的新闻业不仅传播法律知识,还要传播法治信仰,传播法治世界观。随后,夏老师热情地和同学们进行了互动。

 

最后,孙晓红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她说,通过夏老师讲座,让我们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理清了法、法律以及法治的概念,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做法治传播,更要明确自己对于法治传播的认知,对于法治传播中的问题和误区要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广大学子不但要做好法治新闻,更要坚守法治理念。

 

文字:闫洁

摄影:王恩
来源:西法大新锐传媒